本报讯 张昊文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功能区
据悉,内蒙古明确水功能区分为水功能一级区和水功能二级区,并禁止向水功能区水体排放、倾倒、堆放、贮存和填埋含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剧毒物品、废渣和农药,油类、酸液、浓盐水、碱液和剧毒废液,工业废渣、城镇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以及含病原体污水等物质。同时,禁止在水功能区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有毒污染的车辆、船只、容器。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钻孔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禁止使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池塘输送、贮存上述物资。饮用水源区或渔业用水区陆域保护区内严禁新建生产农药、铬盐、钛白粉、氟制冷剂的项目,生物发酵、放射性、炼油、炼焦、漂染、电镀、冶炼、制革、化学制纸浆、拆船和氰化法提炼产品的项目,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材料的项目,设置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等污染物、油库和化工原材料堆放点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