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近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
有专家认为:这种办法在上海已经推行了多年,只不过并没有立法明确为一项制度。这次上海把“隐名举报奖励”制度化,是一种进步,只有明文确立宽容食品安全举报的“无名英雄”,才能真正助力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
声音
专家:匿名举报是有“道德”的表现
上海鼓励“隐名举报奖励”,根据这一制度,凡是举报人认为举报行为可能损害自身安全的,可以不提供真实姓名或名称,但要提供其他能够辨别其身份的信息,或采用书面委托的形式,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领取奖励,消息传出,公众纷纷支持。
事实上,上海实施的这种办法在执法中已经收到了不小效果,这一次只是立法确立,在以往出现的“无名英雄”中,有违法食品企业生产厂家的管理人员、普通工人;也有违法食品销售超市的货运伙伴;更有普通的市民,他们举报的多是自家附近的小商店。表面上看,这种举报似乎是不“道德”的,都是熟人举报熟人。可是,这和传统认知的道德无关,这恰恰是公民有“道德”的表现。依据“无名英雄”的举报,上海这几年查处了很多食品安全案件,避免了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
如果,没有立法对“无名英雄”的奖励宽容,这些熟知内情的人,就不会去举报,即使去举报了,也无法领取奖励资金。无疑,对于很多举报来说,奖励资金是具有诱惑力的。为了利益去举报并非是不道德的事情。当害怕暴露自己的人,因为不愿意实名举报,而不能领取奖金的时候,就会让他们熄灭了心中的举报热情。少了这个环节的举报,对于问题食品的查处,对于食品隐患的排除来说,都会是一种伤害。*终,就会让食品安全的小隐患成了大事件。增加了监管难度不说,还危及了市民的餐饮安全。
据悉,上海市拟规定:举报人可以让别人带领奖金,还将进一步宽容举报人的信息“残缺不全”,这无疑会更加激发大家的举报热情。食品举报宽容“无名英雄”是一种立法的进步,让“隐名举报奖励”为食品安全管理助一臂之力。
反思
为什么举报奖励无人认领?
在媒体上经常可以看到很多这样的消息:某地举报奖励无人认领;某地食品奖励成为摆设。在国家举报人的保护制度不健全情况下,举报人害怕打击报复,到了应该反思奖励举报者制度的时候了。
对于监管执法机构来说,受理实名举报有明显的好处,可以方便联系举报人,获得更多线索,以更便捷地进行查处;而且,实名举报落实了举报者的责任,可以防止诬告,减少误伤。但是,举报是否“必查”,只能以举报线索是否足够清楚为标准。如果一项举报已列举了较多线索和事实,即使不直接联系举报者也可以查清事实,有关执法部门就该一查到底,不能因为举报者没有署名而放弃。有些实名举报只是道听途说,即使联系本人也提供不了更多线索,其实也是无法“必查”下去。
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过度要求实名举报是不现实的,实名举报的风险更高。许多举报人遭到恶意报复的悲惨遭遇让人触目惊心,媒体披露的有的“身中四刀”,有的“东躲西藏”,还有举报者“被自缢”于狱中。凡此种种,当我国保护举报人的制度还不健全时,人们匿名举报,其实是必然的理性选择,而一味要求实名举报则有些强人所难。
政府在欢迎实名举报的同时,应该表态,即不反对匿名举报。无论实名还是匿名,只要事实和线索清楚,都应该“必查”,这才是公权机关对群众举报正确态度。当然,具体实施过程需要机制配套。
数据
上海去年有奖举报1396件
上海市保障食品安全,鼓励市民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2014年全市共落实符合法定条件的有奖举报1396件,同比增加78%,奖励金额74.6万元,同比增加88.9%。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透露,2015年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监测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并将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建立隐名举报奖励制度。
一项来自上海市食安办的信息显示,去年全市完善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置程序,重点建立统一的投诉举报受理和办理机制,切实提高办结质量、缩短办结时间。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接到食品类投诉、举报和咨询79891件,同比增加17.1%,按时答复率****,年内办结率97.5%,投诉举报案件查实率68.4%。同时,对举报的相关案件线索信息开展调查核实,特别是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上海市食药监局已发文明确要求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办理或督办,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情况。其中,重要投诉举报由市食安办或市食药监局挂牌督办,去年该市食安办共发出督办单685件,均按时办结。
去年,上海特别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机制,鼓励隐名举报奖励,落实“有奖举报”案件数量和金额分别上涨了78%和88.9%。 本期作者 姚丽萍 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