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虞城县杨集镇的韩先生在该县杨集镇某超市购买了一箱
虞城县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指派杨集镇消协中心分会负责处理此案。经调查,韩先生从八宝粥内吃出的异物是一种庄稼地里常见的植物刺藜。杨集镇消协中心分会将调查结果向超市通报后,该超市负责人与厂家取得联系。该厂家很重视且愿意赔偿,并表示要吸取这起事件的教训,下一步将对食品严格把关。
经过消协人员的耐心调解,*终由超市先行赔偿韩先生医疗费1000元和3箱八宝粥,而后超市再向厂方追偿。韩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对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厂方更是被消协工作人员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对双方负责的精神所感动。
(孟凡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