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 5月6日上午,从敦煌
由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实施的这个记分管理办法,共16条,适用于我省取得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办法》明确,我省将对45种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依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设定记分分值分别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一次监督检查中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的,分别计算,累计记分,记分周期为一年度,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之日起计算。在一个记分周期,记分累计达到或超过24分,吊销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办法》明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一定分值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信用等级为A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6分的,信用等级降为B级;信用等级为B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8分的,信用等级降为C级。对可适用责令停业行政处罚的,且在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分已达到或者超过12分的,一律责令其停业;可适用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且在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分已达到或者超过24分的,一律吊销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可适用罚款行政处罚的,且累计记分已达到或者超过12分或食品安全相关人员未按《办法》规定参加培训的,一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从重处罚。
《办法》还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的,信用等级自动上升一级,记入食品安全红名单榜;两个记分周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的,予以通报表彰。此外,《办法》还对记分的告知、复核、消除、查询等作出规定,明确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情况纳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