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5月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铁夫 通讯员 罗燕
织纹螺,属软体动物门,腹足纲,织纹螺科。海狮螺、麦螺、白螺、割香螺、小黄螺,这些别称说的都是同一种近海生物——织纹螺。织纹螺外形像一个圆锥体,大小与指甲差不多,广泛分布于江南沿海的近海礁石附近或者泥沙地里。
织纹螺的外形特征通常表现为尾部尖而细长,螺体长1厘米左右、宽约0.5厘米,壳面常具有1~3条紫褐色或红黄色螺带,肉体为淡黄色,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江南沿海地区。这些地区一些地方有食用织纹螺习俗,每年端午节前后,织纹螺生长成熟,在莆田民间甚至还流传着吃螺过节的传统习俗。
炒熟的织纹螺颜色层次分明,外形小巧,螺口白色圆润,较易吸吮,吃起来肉质嫩滑,略带筋道,丝丝鲜香,回味无穷,越吃越上瘾,成为部分沿海居民喜欢的一道下酒菜。
相关研究资料显示,织纹螺本身无毒,其致命的毒性是在生长环境中获得的。由于织纹螺摄食有毒藻类,富集和蓄积了有毒藻类中一些神经麻醉毒素而被毒化,因而食用后特别容易导致食物
近年来,由于我国海水养殖产业日益发展及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大量排入,近海海域海水出现富营养化现象,每年在不同季节近海都会出现几次赤潮。赤潮中大量繁殖的藻类有些能够产生毒素,织纹螺由于摄食有毒藻类,在生长过程中逐步富集和蓄积藻类毒素导致螺肉慢慢被毒化。织纹螺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毒素是麻痹性贝类毒素,类似于河豚鱼毒素,中毒病人主要呈神经性麻痹症状,死亡率较高。
记者查阅相关报道获悉,2012年7月浙江温州曾发生市民食用织纹螺致死事件。据悉,织纹螺引起中毒死亡率*高,且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物。为此,浙江省食品安全办已禁止农贸市场、菜场出售织纹螺,餐饮单位禁止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2012年7月20日,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禁止销售和食用织纹螺。卫生部提醒,误食织纹螺后,如果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据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就要进入织纹螺的旺汛期,也是食用织纹螺中毒的高峰期。为加强对织纹螺产区源头的监管,避免有毒织纹螺流入市场,市海洋与渔业局已下发预警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织纹螺监管;有关县局根据海区生产情况,4月~8月期间每月在产区采集织纹螺样品送省水产研究所检测,一旦发现毒素超标立即发布预警预报,防止发生误食中毒事件。
市海洋与渔业局同时利用宣传栏、横幅、报纸、短信、网络等,做好有毒织纹螺识别、毒性及危害性等知识的宣传,在农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明显位置张贴织纹螺识别彩色图,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结合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深入渔区一线,宣传采捕织纹螺产品的严重后果,从源头上防范有毒织纹螺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