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赚取高额利润,如皋两名80后青年动起了制造
记者张亮 通讯员李孝文 张哲
假酒主人“自投罗网”
3月10日,如皋市公安局郭园派出所获得一条线索:辖区村民石某家中有一批洋河蓝色经典酒,可能是假酒。民警前往调查后发现,这批白酒有些异常,有的包装完好,有的只有包装箱,却没有单瓶的包装盒。当民警问及这批白酒的来源时,石某反映,是九华镇的亲戚薛某寄存在自家的。为了确认这些酒的真伪,警方一方面派人盯住存酒的仓库,一方面联系工商部门进行甄别。
当晚,蹲守在石某家周围的民警意外发现,当地九华中心派出所民警带着存酒人薛某和另外两人来到了石某家中。薛某称要把这批酒取走。
这批酒一旦被转移,真伪将难以辨别。若是假酒,流入社会将侵害消费者利益,后果不堪设想。蹲守民警果断采取行动,控制住前来取酒的薛某等人,并组织人员前往囤酒地点进行查验。经工商人员鉴别,这批洋河蓝色经典确为假冒商品。让民警意外的是,白酒的持有人并不是薛某,而是和他一同前来取酒的周某和吴某。
经济纠纷引发“找酒”闹剧
原来,薛某与周某之间有3万元的债务。去年年底,周某制假后,决定将假酒先存放在薛某处。周某说自己会支付租金,但薛某也必须按期还清先前所欠的3万元。眼看还债期限已过,薛某并未还钱,周某于是带人上门讨债,期间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
薛某觉得自己吃了亏,十分不满,便连夜将周某存放的200多箱洋河蓝色经典转移到亲戚石某家。薛某和石某并不知道这批酒是假冒商品,薛某把酒藏起来也是为了让周某能宽限还款期限。
3月10日,周某和合伙人吴某到薛某处拿货,发现先前存放的酒不见了,于是双方再次发生矛盾。为了要回自己的酒,周某报了警。在九华中心派出所处警民警的调解下,薛某答应把酒还给周某,于是带着民警和周某、吴某来到石某家。谁知,周某和吴某不但没能拿走这批酒,反被蹲守的郭园派出所、经侦大队民警和工商人员逮了个正着。
结识“能人”来通作案
同为“80后”的周某、吴某都是如皋市长江镇村民。2012年,维修手机的周某与经营香烟生意的吴某结识。两人十分投缘,不仅成了朋友,还合伙做起了酒生意。
2014年年底,两人认识了专门制造假酒的宿迁籍男子袁某。袁某向他们介绍,市面上正常销售的300元左右的天之蓝,在他这里成本价仅有80元左右,利润能达到成本的2-3倍。
虽然明知这是犯法的勾当,但两人还是与袁某取得了联系。经协商,由袁某带工人及散装酒、酒瓶和包装等材料到如皋制造假酒。今年1-2月,袁某先后4次来到如皋周某提供的场所,非法灌装假冒蓝色经典系列白酒。
回收真瓶灌装低价劣酒
根据周某、吴某交代的情况,3月21日,侦查员在宿迁市宿城区洋河镇将袁某等人抓获。
袁某今年47岁,是洋河镇的普通农民。他从周围朋友处了解到假酒制作后,便开始回收洋河系列白酒瓶和包装盒,然后买来封盖机和包装机,进行统一包装翻新、灌装白酒。被警方抓获后,袁某交代了勾兑假酒的过程,他用低价劣质白酒,灌进高档白酒瓶。为了在口感上更加逼真,他还用其他类型的白酒,和在一起进行勾兑。
目前,周某、吴某、袁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如皋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