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 4月10日,
据悉,此案也是湖南省首例
舒某获罪,是因为在其管辖区域发生的一起食品安全案件。
2013年8月,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食安大队查获了一家生产、加工劣质笋丝和野蕨菜的工厂,扣押劣质笋丝和蕨菜的成品、半成品共计116吨,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发现,2010年至案发,犯罪嫌疑人王某为了牟利,在未办理任何证照的情况下,开设食品加工厂,从粤、桂、黔等地购进原材料,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防腐剂。仅2013年6月至8月期间,销售金额就达50余万元。
2014年1月,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7名被告人相应有期徒刑。
随后,检察机关反渎部门认为,7名被告人非法生产、销售伪劣食品长达3年却一直没有受到查处,有关管理人员可能涉嫌渎职犯罪。据此线索,检察机关查办了舒某涉嫌食品监管渎职一案。
舒某,2009年5月被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任命为雨花分局副局长,分管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检察机关发现,在2011年由雨花区食安办组织的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工厂已经被发现没有相关证照,并被登记在官方表格中交给了雨花分局。舒某还参加了专项整治行动,但并未对该作坊进行查处。
2014年4月,舒某主动向检察机关投案。当年9月,检察机关以舒某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年底,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夏石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