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贺秋平
4月13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延长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黑家堡镇杨家湾村的村官纯净水厂进行调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水厂生产许可证2013年8月22日已到期,至今未办理新的生产许可证,属无证生产经营;厂区围墙建设一半,无大门,环境卫生差,厂区东部有暴露垃圾属污染源;清洗消毒药物标识不清,水桶及其他相关产品无索证索票、台账记录,不能说明其来源;未落实出厂自检制度,化验室不使用,无检验员。执法人员在生产车间还发现非食品级不合格PET水桶190个。
对此,延长县食药监局对村官纯净水厂、销售点进行了查封,对不合格PET桶装水及其他成品水进行了查封扣押,当即要求村官纯净水停产,并对该水厂已向工地和学校售出的PET水桶进行召回。
据了解,根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规定,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重复使用的水桶必须为聚碳酸酯(PC桶。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水桶(PET桶只限于一次性使用,一般用于一次性的碳酸饮料,不能用于桶装饮用水的生产罐装。PET塑料桶由于材质不耐高温,反复使用会使有机物质残留的单体溶解到水中,对人体造成危害,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