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市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
3月5日,市食药监局召开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决定用3个月时间对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次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整治重点是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食品药品行为;严厉打击经营“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明”食品药品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严肃查处执法监管部门失职渎职问题。
食品安全方面。食品生产:全市共有69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取得生产许可证,检查人员另外摸排到152家,登记建档72家。与此同时,取缔了一些卫生条件严重不达标的小作坊;食品流通:检查人员深入批发市场、城乡接合部抽检食品经营户21家,查获劣质食品417.5公斤,过期食品99.6公斤,“三无”食品300.1公斤;餐饮环节:全市共有餐饮单位15116家,小餐饮备案5187家。检查人员排查出环境卫生不整洁、索证索票不到位、台账记录不完善、健康体检不全面等安全隐患4218项,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519份,警告1164家;保健食品环节:全市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88家/次,登陆录入“山西省食品药品信息监管平台执法系统”388家次,责令限期整改184家,责令停业1家,立案1起。
药械安全方面。药品生产环节: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8家/次,排查隐患65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并对两家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进行约谈;药品流通环节:全市绝大多数药品零售企业行为规范,产品质量可靠。但也发现了非法渠道购进违法行为5起,立案5起,销售过期药品违法行为3起,立案1起,销售假冒伪劣药品1起,立案1起;医疗器械环节:查处案件2起,取缔1家口腔义齿生产“黑窝点”,向卫生部门移送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口腔诊所3家。
在专项整治中,检查人员还查办了两起违法经营药品案:刘某非法经营药品案,违法销售丁苯酞氯化钠注射液货值金额达21.54万元,是历年来市食药监局经办的单品货值金额*大的一起非法经营药品案,对其无证经营行为已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张某销售假药案,嫌疑人使用合法电子监管码造假、通过网络售假,现场查获假药3480盒,货值金额达12万余元,对其销售假药的行为已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执纪监督方面。在专项整治中,驻局纪检组随同检查工作同步安排督查督导,对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安排部署、工作落实、执法行为、案件查处等进行重点督查。同时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网上电子邮箱,多渠道接受群众反映。已督查5个县(市、区,3个直属单位、7个处室,走访5家食品药品企业,未发现严重违纪行为。(刘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