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4月7日讯(记者 刘真 通讯员 孟华 肥城蒋女士在一母婴用品店买了两盒
3月11日,蒋女士在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某母婴用品店买了两盒规格为400克的完达山奶粉(生产批号:20141026,保质期:18个月,单价75元。“喝**盒的时候并没有出现问题,没想到第二盒启封给孩子饮用后就出现了发烧、腹泻症状,后来奶粉里面发现了一只6毫米长的虫子。”蒋女士回忆说。
于是,蒋女士拿着生有虫子的奶粉来到母婴用品店向其索赔,可对方仅同意退一赔三,双方几次谈判无果,只好拨打了12331向食药监部门投诉。
受理投诉后,王瓜店食药监所执法人员立即与消费者蒋女士和食品经营者取得联系,着手调查处理。经查,母婴用品店所进的该批次奶粉进货单据、产品合格证等合乎法定规章,但根据案情和医院病历证明,执法人员确认孩子是因食用奶粉导致发烧、腹泻。
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