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
此次专项整治为期一个月,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摸清从事食品经营的小商店、食杂店、食品摊点等食品经营主体数量及分布情况,以儿童食品经营及校园周边食品(杂店、小摊贩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集中部署开展专项整顿行动。
乌市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对学校周边的食品零售店、食杂店、食品零售摊点等食品经营主体加强监管,检查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确保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资质合法,手续齐全。加大对学生消费量较大的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雪糕、糕点、糖果、熟食制品等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既无“一单通”或“一单通”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相符、又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食品。规范校园周边小摊贩、流动摊贩食品经营行为,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现做现卖的食品经营小摊贩及流动摊贩,清理、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按照此次专项整治要求,校园周边符合规定的食品经营主体,须使用《食品安全E线查询机》或持有“一单通”及书式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后方可销售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