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6日讯(记者 李超 为保障
本次抽查的抽样范围是各区县及高新区、文昌湖区辖区内蔬菜生产基地。抽查样品种类以芹菜、韭菜、豇豆、生姜等为重点,同时兼顾黄瓜、番茄等时令蔬菜品种,时令品种应不超出茄果类、瓜类、甘蓝类、白菜类、绿叶菜类、豆类、葱蒜类蔬菜范围。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40个,各区县及高新区、文昌湖区各抽检样品4个。
监测项目为甲胺磷、氧化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克百威、多菌灵、六六六等14中农药。
通知要求,被抽检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被抽检单位要积*配合搞好抽样工作。抽查人员抽样时,要进行现场打样、封样。凡被确定的抽查点不得拒绝抽检,否则产品应当被视为不合格。抽查样品产地要明确,做到样品可追溯。
抽样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规范》和《农药残留分析样品的采样方法》NY/T 789-2004规定执行。
本次监督抽查抽样工作由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具体负责,淄博市农业环境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配合抽样。检测工作由淄博市农业环境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负责。
抽检结果将按国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进行判定,所检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检测结果将上报淄博市农业局,市农业局将对检测结果报省农业厅、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反馈到区县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农业局局长。经确认确属不合格的样品生产企业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由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或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