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
整治内容主要有:一是检查米粉生产加工小作坊是否持证、持照生产经营,食品生产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二是检查生产环境卫生状况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三是检查是否使用不合格原料及非法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米粉,是否做好相关的台账记录;四是指导米粉生产加工小作坊按《米粉加工作坊规范清单》进行生产。
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检查了县城8家米粉生产加工小作坊,未发现有米粉生产小作坊使用食品添加剂,但生产加工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生产加工场所无“三防”措施,个别米粉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针对以上发现问题的米粉生产单位,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求米粉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改完善生产卫生环境,必须达到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条件,从事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必须持证生产等,在整改期限后,生产单位拒不改正的,将责令停产停业,严重违法的,将依法查处。(供稿者:黄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