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彩萍 通讯员郭红元 程富强“今天能见到明天产的
3月19日下午,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二大队民警在李志强中队长的带领下,在晋城东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17时30分,一辆小型载客车经过,民警拦下检查时,发现本该载客的汽车却满满拉了一车货,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这位司机是要接受处罚的。
随后,民警让该司机出示驾驶证件,司机显得慌慌张张,眼神也躲躲闪闪,细心的民警感觉不对。打开货箱,民警发现里面全是面包,更让民警吃惊的是,这些面包生产日期全部标注为2015年3月20日。而当天才19日,民警随即联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将车和司机扣下。
10分钟后,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工作人员到达,在查验过该批面包后,向民警介绍,食品的生产日期就是食品的“出生证”,它应当标注食品生产、包装、出厂的真实日期。私自篡改或随意推迟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食品的保质期延长了,流通期延长了,售出的机会也就更大,但这样做却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后,民警将司机和车辆按照程序移交给食品药品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