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合肥市局出台了《合肥市
《指导意见》明确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工作程序及标准,厘清了各类食品生产企业重点防范隐患。根据工作方案,将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生产经营食品品种、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及上阶段诚信情况,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风险分级,逐家填写风险分级表。对企业的初次定级工作计划于5月底前完成,并将根据后续的日常监管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然后根据确定的风险等级,结合各地监管资源、权责分工、食品种类、生产季节等因素,科学制定年度监管计划,确定每家企业的检查频次、人员及重点监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