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3月19日讯(记者 魏海洋 3月19日,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前不久公布了2015年第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在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不合格产品一项中,青岛长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4日生产的880ml/瓶的珍炒皇浓香初榨花生油上榜。该批次产品由于苯并[a]芘含量超出国家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市食药监局对本批次产品如何处理?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滞后,市面上流通的花生油产品是否能安心食用?”在当日的节目当中,有市民针对此问题向白友喜提问。白友喜表示,在2014年9月26日接到国家食药总局抽检报告后,执法人员就**时间赶到了现场进行处理。
“从检查情况看,该批次产品作为该公司的创新产品,共生产了100瓶。执法人员立即责成企业对所有库存产品进行了封存,并对已销售产品实施了召回,目前已经全部销毁。”白友喜说,同时执法人员在该企业成品库抽取了5个植物油的其他样品,检查结果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属放心油。白友喜表示,有关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是有层次性的,要遵从
据悉,该批次花生油是青岛长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青岛鹏成食品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4日分装上市。经过抽检发现,该批次长生花生油中,苯并[a]芘的含量为24μg,超出国家标准的每公斤10微克及欧洲标准的每公斤2微克。
据悉,苯并[a]芘是一种强致癌物质,通过呼吸、食物等途径进入人体,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严重时会致癌、致畸甚至导致DNA突变。食用油中苯并[a]芘的出现主要是生产工艺存在问题,尤其是在原料的挑选和制油的炒制过程当中*容易出现纰漏。
白友喜说,根据去年的抽检结果,青岛市食用油市场流通的全部食用油安全标准达标率为****,市民可以安心购买使用。“下一步对于油条或者馒头的检验数据进行单项公布也会列上议程。”白友喜说。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