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记者从安徽省食药局获悉,2014年2月至11月,蚌埠市查获一起经营有毒有害
据了解,2014年3月6日,蚌埠市食药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市龙子湖区海艳干货商行销售的食品原料:特级韩城梅花椒、韩城梅花椒、韩城花椒进行抽检。经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不合格,均含有罗丹明B。检验结果告知当事人孙某之后,执法人员对涉案食品原料进行现场查封,立案查处。
2014年6月17日,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孙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鉴于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涉嫌犯罪,2014年7月28日,案件移送至蚌埠市公安局。2014年8月11日,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予以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李某抓获归案。
经查,自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孙某、李某分别从山东某市场购进各种含有罗丹明B的花椒共计400公斤。并在蚌埠市国强路市场向外销售,共得赃款21432元,剩余花椒64.6公斤被依法扣押。
据悉,孙某销售的花椒中,经多次检验均发现含有罗丹明B,属于《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明示的物质,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由蚌埠市龙子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