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3月10日讯(记者 陈聪文10日,记者从福建省
据悉,为进一步消除食品生产安全隐患,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工作精神和省局年度工作部署,于近日出台《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进一步摸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底数,完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档案,掌握其状况,查清其主要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和防控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生产安全事件和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 各有侧重
根据《通知》安排,此次专项行动分为摸底排查阶段(2015年3月至5月、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6月、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7月至11月、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2月等四个阶段。
——在摸底排查阶段:重点在2014年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普查,摸清小作坊数量、分布、状况等基本情况,完善小作坊档案;通过梳理历年监管情况,深入企业现场检查,收集行业内部信息,回访信用不良企业,开展风险排查抽检。
——在自查自纠阶段:加强警示教育,建立重点风险问题清单,查清并通报风险情况;组织自查自纠,督促企业重点从原辅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管控等环节入手,采取企业自查、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风险交流等措施,认真开展排查并做好整改。
——在集中整治阶段: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风险问题清单,采取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抽检、严格问题查处等综合性治理整顿措施,消除和防控主要食品生产安全风险。
——在总结验收阶段:对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经验体会、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策措施及建议等进行认真总结,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开展对各地整治工作情况的抽(督查。
重点针对12类重点食品 重点锁定10个县(市、区
为了保障此次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通知》还对省级风险排查整治重点进行了明确,包括12类重点食品(婴幼儿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