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两起案件性质相似,法院决定和庭审理。2014年7月15日,季某和朋友冯某先后在某商场超市购买了8袋和2袋干墨鱼。购买后,二人发现该干墨鱼执行标准为已作废的鱿鱼执行标准,而且查询不到食品生产许可证。
经过一审,黄岛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货款及损失。一审判决后,被告以季某和冯某提供的食品包装并非原始包装,涉及的食品安全标准与涉案食品无关,涉案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由要求改判。
*后陈述中,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被上诉人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由于被上诉方不接受法院调解,两起案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