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3月10日电(记者 刘丰福建省
《通知》明确了省级风险排查整治重点,包括12类重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油等6类高风险食品,以及包装饮用水、蜜饯、糕点、炒货、速冻食品、调味品等6类长期监督抽检合格率相对较低食品、4类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生产聚集区、小作坊聚集村、问题多发易发地带、5类重点问题(使用非食用物质、掺杂掺假、塑化剂污染、滥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超标、5类重点企业(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风险监测存在问题企业、日常监管和暗访突查被发现问题较多企业、被立案查处企业、大型企业。
同时,福州市闽侯县和仓山区、厦门市同安区、漳州龙海市、泉州晋江市、三明市三元区、莆田市仙游县、南平武夷山市、龙岩市永定县、宁德福安市等食品生产企业数量相对较多的10个县(市、区,也被列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分为摸底排查阶段(2015年3月至5月、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6月、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7月至11月、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2月等四个阶段。行动期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深入普查,摸清小作坊数量、分布、状况等基本情况,完善小作坊档案,督促企业从原辅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管控等环节入手消除和防控主要食品生产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