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要求省、市、县分级建立食品生产重点风险问题清单。省级目录清单列明了排查整治的重点食品(共28种、重点问题(共34种、重点区域。
二是坚持以点带面,加强重点督导。将食品生产企业数量相对较多、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10个县(市、区列为重点县,采取联系挂钩形式加强跟踪督导。
三是坚持严查重处,明确查处要求。对于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予以明确查处依据。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要求“五没收”(没收工具、设备、原料、产品、违法所得;掺杂掺假的,查处的同时依法依规予以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是坚持社会共治,发挥能动作用。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及消费者掌握地方实情的作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行业协会、行业专家掌握行业实情和风险排查、技术咨询等智能作用。
五是坚持属地负责,狠抓工作落实。以县(市、区局为单位,具体组织排查,责任到位,落实到人。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局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导检查、加强风险管理、加强信息报送等具体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