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环境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接获投诉,指有人涉嫌违反《命令》,在港出售受限制的日本食物。中心跟进调查后发现,一名进口商于今年一月进口十箱(每箱十公斤来自千叶县的红萝卜到港,但并没有在进口时列明货品源自该县。根据进口商提供的资料,大部分货品在抵港后已因腐烂而被弃置或自用,有两箱于油麻地果栏售卖,其中一箱已出售。中心即时将零售商的一箱余货封存,并抽取样本进行辐射水平测试,结果合格。」
自二○一一年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事故后,食环署署长根据《公众衞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78B条例发出《命令》,禁止*受影响的五个县(包括福岛、茨城、櫪木、千叶及群马的所有蔬菜及水果、奶和奶类饮品及奶粉进口香港。来自上述五个县的所有冷冻或冷藏野味、肉类及家禽,所有禽蛋,及所有活生、冷冻或冷藏水产品,在进口香港前,须附有由日本主管当局所签发的证明书,证明有关食物的辐射水平没有超出指引限值,否则禁止输入本港。
发言人说:「上述《命令》仍然生效,业界必须严格遵从有关《命令》,切勿从上述日本五县进口受限制的鲜活食品。任何人违反《命令》的任何条款,*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十二个月。」
中心自二○一一年三月十二日开始加强在进口、批发和零售层面对日本进口食品进行辐射检测,去年检测超过61 500个日本进口食品样本,全部检测合格。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采取适当行动以避免同类事件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