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自家泡出的黄
早在2012年,李某就以生产、销售黄豆芽为业。一个偶然的机会,李某从一位老乡那里得知在泡制豆芽的水中掺入“无根水”可以增加产量,李某便动了歪脑筋,回家一试发现,用“无根水”发出的豆芽不仅色泽鲜亮、个头粗壮,产量也翻了一番。凭借良好的品相和优惠价格,李某获利颇丰,销售量也越来越大。
2014年5月,曲阜公安机关接到多处农贸市场存在有毒豆芽的举报,之后,民警通过跟踪查到李某的住处,并在现场查获了大量掺入“无根水”的黄豆芽成品、半成品及药水。经查明证实“无根水”中含有多种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去年8月,曲阜警方将李某抓获。
据李某供述,在使用“无根水”时,因为害怕被查,每次使用完他都会将药瓶烧掉。经审理,曲阜法院断定,被告人李某为谋取利益,在生产、销售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照法律规定,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刘利莎 林叶 张学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