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刘昱 通讯员左群报道:昨日,记者从高明区
去年年末,高明区公安部门接到市民举报称,三洲某村存在一个加工腊肉腊肠黑窝点。经过区食药监局检测,该小作坊生产的产品部分指标超标,不符合有关
经法院判决,该案为食品药品刑事犯罪案件。依据高明区去年8月出台的《佛山市高明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虽然该举报线索属三级举报,举报人仅提供违法事实及线索,没有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但其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且属涉刑案,所以区举报奖励领导小组仍给予举报人1万元奖励,这也是该办法实施以来发出的*大金额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