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倩 记者肖长春 发自贵州 为加强肉及
专项整治围绕无证照生产加工和销售肉制品,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肉制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的肉制品质量严重不合格、违反标准,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伪造食品生产日期,食品经营者从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购进并销售肉及肉制品、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台账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
通过对肉类批发市场、冷库、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等重点场所销售的肉及肉制品进行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依法规范肉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