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局自即日起到4月底,开展
专项整治期间,该局将对辖区内食品批发市场,包括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工业品市场等从事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或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进行逐一清理登记,明确市场产权,建立监管台账。具体要求为:市场内经营者要做到亮照经营,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要查验供货商主体资格,查验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地证明和检疫合格证明,并如实建立产品进货记录或索取有相应信息的发票、票据;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要在固定摊位或者专柜显著位置悬挂标示牌,如实标明销售的农产品品名、产地以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内容;从事农产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要建立销售记录,并出具有效销售凭据。市场内经营者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不得使用危害人体健康的物品对食品(食用农产品进行清洗、整理、加工、保鲜、包装、储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