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颜志华 发自
一段时间以来,伊犁州各直属县市均有消费者投诉,一些宾馆酒店利用婚宴收取“进场费、服务费、场地管理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伊宁市工商部门接到投诉尤为多,一些宾馆酒店利用婚宴收取的进场费、服务费、场地管理费已经从*初的300元飙升到3000元不等。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州、市工商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三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一条、第五十条,于1月12日至2月28日在州直范围内开展对宾馆、酒店利用婚宴收取进场费、服务费、场地管理费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收费项目的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拒不执行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重罚,并将记入诚信记录。专项整治行动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
据了解,伊犁州直工商部门开展的酒店、宾馆取缔婚宴进场费、服务费和场地管理费在全疆**开展,这也是今年伊犁州直消保维权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继取缔一次性餐具收费、设置*低消费、开瓶费、就餐费、包厢费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专项行动之后,再一次向餐饮服务领域霸王条款的“亮剑”行动,是关乎民生、民心、维权的一项重点工作。
“这两年我们针对餐饮业先后取缔了一次性餐具收费、开瓶费、*低消费、包厢费以及这次婚宴进场费、服务费、场地管理费等。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措施和力度实现州直餐饮行业全面规范经营。”该州工商局消保处处长于东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宾馆、酒店在承办婚宴时,往往以婚宴多用水电、增加了人工清理劳动量、使用电梯多等为借口,收取几百元至几千元的进场费、服务费或者场地管理费,这是不合理的。因为酒店向婚宴消费者提供的菜肴中已经包含了人员工资、餐具、水电、设备投入折旧、卫生清理、设施租赁等相关的费用。它包含了餐饮企业所投入的成本和利润,再收取其他费用就是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