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专门机构。按照眉市编办发〔2013〕98号文件要求设立了眉山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确定专人从事投诉举报工作,制定了投诉举报中心管理制度、受理流程等一系列制度。
二是整合工作资源。在开通12331投诉举报电话的基础上,整合网络举报、来人来信举报、政府投诉交办等情报资原,建立统一高效的投诉举报登记、受理、核查、处理、回复等处置流程。
三是认真排查举报线索。2014年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662件,办结662件,其中省投诉举报中心交办7件,办结7件,市本级受理437件,办结437件,通过举报一般程序立案53件,简易程序6件,警告25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件,办结率****,反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