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日常购买到的进口食品是真正原装进口的吗?对此,国家质检总局提醒,目前正常途径进口的食品应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费者可以向销售商索要所购产品的卫生证书或证明,以确定是否是正常渠道进口的产品,如销售商无法提供证书,可以向食品流通领域监管部门投诉。
近日,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众参与》专题的“公众留言”栏目,有消费者咨询给孩子吃的奶粉是不是真正的原装进口?还有消费者了解到自己购买的婴儿奶粉在前段时间出现过质量问题,询问现在是否能放心购买?针对这些问题,国家质检总局相关部门提醒消费者:目前正常途径进口的食品应当有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卫生证书”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费者可以向销售商索要所购产品的卫生证书或证明,以确定是否是正常渠道进口的产品,如销售商无法提供证书,可以向食品流通领域监管部门投诉。
另外,查验进口食品的标签,也是辨别洋货是否从正规渠道进口的有效方法。《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应当符合该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注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特别要提醒消费者的是,从2014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5月1日起,根据《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和《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公告》规定,未经注册的境外企业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不得境内分装,对于进口乳粉报检日期到保质期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不予进口。
此外,国家质检总局每月会将不合格进口食品信息在网上公布,消费者可以到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网站查询。
(曹 茹 黄 俊《中国**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