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香港同胞的“
——深圳
本报通讯员 廖植飚 屈雷明
深港一衣带水、血脉相连。
经深圳口岸供港的
2014年8月1日,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以下简称《规例》正式生效,对食品中358种
厉兵秣马 严阵以待
“提前筹备,主动应对,全力以赴确保供港食品安全。”2007年接到香港通报的《规例》框架草案后,深圳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应对小组和专家小组,提前介入,一系列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地全面铺开。
2007年以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规例》专题培训。为供港蔬菜备案加工企业、南山农产品配送中心和深圳海吉星农产品检测技术公司等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应对能力,并对不同加工类型、产品安全风险高低的企业进行区别化指导。
2008年3月起,在国家质检总局的支持下,深圳局多次派员参加内地香港联合技术专家组会议,与香港就检测技术研发、质量控制、检测结果有效性评价和实验室间方法比对等进行磋商和交流。
2009年以来,严格按照质检总局部署,每年开展供港蔬菜农药使用和残留情况普查,初步摸清内地供港蔬菜使用农药品种、数量以及占《规例》中涉及蔬菜农药的比例。
截至目前,已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购置了相应的检测设备、300余种农药及其代谢产物的标准物质;完成了蔬菜多农药残留检测方法的制定;开展了供港蔬菜中223种农药残留的普查检测工作。
中流击楫 稳步推进
2012年5月,香港通过73号法律公告,历时5年制定的《规例》终于浮出水面,除害剂、限量标准的范围及数量均有详细规定,涉及标准堪称严苛。深圳局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领导、专家认真研究《规例》内容,提前制定应对工作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并运用检验检疫部门的技术优势,帮助企业抓住政策缓冲期,顺利渡过难关。
近年来,由于深圳平湖海吉星物流园区建设日趋完善,园区农产品贸易发展迅速,供港蔬菜加工配送方式出现“三个转变”:即原基地蔬菜原料直接进入加工厂的“点对点”方式,向通过物流园区平台配送进入加工厂的“辐射”型转变。原南山农批商户向设立加工厂的方式转变。供港蔬菜初级加工向“净菜”加工配送方式转变。对此,深圳局积*探索供港蔬菜有效监管方式,组织研发“基于物联网技术的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将供港澳蔬菜的基地种植、加工配送、企业监管、口岸验放等监管环节有效串联起来,实现了产地检验检疫局与口岸检验检疫局全过程监管的目的,为应对《规例》实施迈出重要一步。
枕戈待旦 全力以赴
《规例》的实施对内地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弥补不足,深圳局一方面大力增加食品检验技术中心的设备投入,另一方面组织专家研发农药残留快速、高通量筛查确证方法和多残留定性定量方法等技术,使检测人员能在3天内完成223种农药残留量的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有效提升了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
今年2月以来,深圳局提前进入《规例》预实施状态,按照要求对供港食品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进行把关,对监控或检验发现的不符合《规例》要求但符合港方现行要求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不合格信息及时通报企业,敦促其整改。
此外,深圳局继续落实专项普查,共涉及55个品种385个样品,蔬菜来源涉及国内23个省市,尽可能覆盖占90%以上供应量的主要蔬菜品种和《规例》中与蔬菜有关的所有农药残留项目,全面掌握内地供港蔬菜中农药残留风险。
深圳局还对供港食品企业开展摸底排查及整顿,确保全部符合备案要求;指导企业加强生产管理,向企业宣传《供港产品风险防控计划技术指南》等指导性文件,敦促企业加强原料质量安全,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自控体系。
为保证快速稳妥地处置《规例》实施后可能发生的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深圳局还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直面潜在风险,争取*大限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或损失。
香江之水,彻夜奔流。不变真情,悉心呵护。《规例》正式实施3个月来,经深圳局口岸检验检疫的供港食品合格率超过99%,确保了香港同胞“菜篮子”安全。
《中国**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