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庄晓丽见习记者李 想文/图
19日,南安市
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2个肉类摊点猪肉被没收
19日9时,记者跟随市
在一售卖猪肉的摊位前,执法人员要求摊主出示动物检疫合格证。“今天没带过来。”摊主黄先生解释道。
因无法出具有效证明,执法人员对该摊点进行登记,要求摊主停止销售。
当天,共有2个肉类摊点未能出示动物检疫合格证,摊位上的猪肉被没收,并要求摊主到市食药监局作进一步调查。
据介绍,消费者到市场上购买肉类品时,可向摊主索看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品,说明已经严格检疫并确定合格,市民可放心使用。
食品含非法添加物5分钟可快速检出
猪筋、海蜇、腐竹等食物深受市民喜爱,但近年来部分不法商家为求利润,在其中加入吊白块、双氧水等非法添加物。
据食药监局执法人员介绍,吊白块实际为甲醛次硫酸氢钠,是卫生部规定严禁食品添加的物质,它是染色工业中使用的化学品,用于食品加工时具有漂白、提高食品弹性及产量的作用。一些生产厂家就利用这一特点,用来改善食品外观,让其更有弹性。“在食品中掺入‘吊白块’,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食用后会引起人体过敏、刺激肠道、食物中毒等问题,严重者影响视力,甚至可能致癌。”
在市区某超市,只见执法人员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中拿出一根根小小的离心管,分别抽取一毫升猪筋、海蜇、海参的泡发液,放入吊白块检测试剂,摇匀,放置稳定5分钟,随后与比色卡对比,“样品溶液无变化、颜色接近无色为阴性结果,样品溶液出现紫色为阳性结果。”
“刚抽检的海蜇,5分钟后液体浑浊,颜色略显蓝紫色,疑似含有吊白块。”市食药监局检验技师小阮说,他们将抽取部分样品,交由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作进一步检查。
检查45家食品药品店铺
当天下午,市食药监局还兵分3路,对市区及洪濑、仑苍、官桥、水头、石井等乡镇的45家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在仑苍镇黄甲路一家名为永嘉酒水店的店铺,记者看到,店门外的角落里堆放二三十桶桶装水。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桶装水上未标示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不符合相关规定。烟杂店老板陈先生说,该桶装水是朋友介绍购进,他也不清楚是哪里生产的。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还发现,该烟杂店未办理食品流通经营管理许可证。执法人员暂扣现场所查的桶装水,并下发接受行政处罚调查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
据了解,当天的统一行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4人、执法车辆13辆,张贴25张宣传海报,分发300余张宣传单。执法人员随机对18批次食品进行快速检测,其中在2批次浸泡海蜇中检出疑似添加吊白块,涉嫌品种已由检验机构抽样进一步检定。检验机构现场还抽检7批次食品,查封、扣押无中文标签酒类387瓶,过期啤酒228瓶,过期药品35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