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
专项整治期间,突出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废弃食用油脂等环节的食用油质量安全的全面监管。
一是突出对使用散装食用油的小作坊和加工店的了监督抽查,共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共7家,食用油小作坊85家,对不合格小作坊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并按照《食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及《
二是对粮油批发和零售经营户共2857户进行了集中检查,督促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相关制度,严防问题食用油流入市场。从检查情况来看,经营者经销的食用油的来源是从取得食用油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进、所销售的食用油具有“QS”质量认证标志。
三是以机关、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学校周边、建筑工地餐饮单位为重点地区,对2701户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食用油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坚决遏制“地沟油”、“餐厨废弃油脂”等有害油脂流入餐厅。
四是食药监管部门与环保部门加强协作,有效衔接,发挥长效监管职能,重点对10家大中型餐饮业污染防治设施和台帐管理工作进行了联合检查。通过检查,隔油池运行正常,并建立台帐,同时,大力宣传非法收集“地沟油”有奖举报制度,要求餐饮业严格执行《呼和浩特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15年1月起我市将对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无偿集中处置,同时欢迎广大市民拨打12319举报违规行为。
五是监管人员在监督检查的同时,积*向企业负责人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