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规范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市各旗县市区局对辖区内共301家火锅、麻辣烫店进行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监督员981人次,执法监督车量242台次,撰写现场检查笔录301份,下达监督意见书266份,责令改正35份。
检查未发现餐饮单位有在火锅中添加罂粟壳(粉等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发现,但普遍存在着不按规定落实对进货底料的查验制度,存在记录存在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现象。在检查中,对发现使用“三无”标识产品的1家单位,执法人员没收了其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原料和添加剂,并给予了警告处分。
对于未进行自制底料、调味料及自制果汁成份的公示的单位,执法人员指导其按要求制作了公示单。同时现场进行宣传、告知和提醒,教育引导餐饮从业人员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原料采购关和食品加工制作关,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舒心的饮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