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农贸市场自制
“一指导”是以熟食卤味、动物血制品、水发产品、酱腌菜等自制食品为重点,指导市场举办者围绕经营户基本信息、自制食品品种、供货单位等内容,对场内经营者建立详细的自制食品经营档案。对市场周边列入整治范围的场外经营者,由执法人员和市场协管员通过日常
“三督查”:一是督查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查看其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的具体登记事项是否合法有效,以及食品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发现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行为的,立即限期整改或规范取缔。二是督查经营户自制食品进销货台账。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真实准确地记录经营自制食品品种、规格、来源地、生产加工时间、供货单位或者生产加工者名称地址,对自产自销的经营者,要求其记录自制食品的主要原料及来源、使用添加剂种类和用量、加工工艺等关键信息。三是督查经营者的环境卫生状况。查看其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规定,防蝇防尘防鼠设施是否符合标准,消毒池、消毒柜、灭菌更衣室、恒温设备(空调是否齐全,以及自制食品工作人员是否“三白”(白工作衣、白口罩、白帽子等。发现问题立即指出;对不听劝导、不按要求整改的,依法查处。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34人次,检查各类自制食品经营者133户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