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在打击
一是日常监管发现线索。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确保监管区域全覆盖、监管环节全衔接、监管责任全落实;整合监管资源,强力推行错时执法制,确保从早6:00至晚10:00重点时段监督无空白;组织开展稽查办案“回头看”活动,对全年立案查处的食品安全违法单位进行回访,从中发现新的违法线索;借鉴交警异地执法做法,组织稽查中队、监管所监管执法人员进行异地暗访暗查。
二是风险监测查找线索。健全风险防控平台,充分发挥县、镇、村、点四级风险监测点作用,对重点整治的8类食品实施重点监测,发现线索及时查处;召开2次风险会商会议,排查风险隐患,梳理违法线索。
三是集中抽检筛取线索。将产品检验检测作为发现违法线索的重要手段,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外包装粗糙或产品标识不清、直观判断符合假劣和有毒有害特征的食品,一律进行监督抽检,获取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线索,直接进行查处;针对问题突出的重点食品领域,委托相关检测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截至目前,抽检食品8个品种46个批次,发现线索3条。
四是投诉举报收集线索。坚持把投诉举报作为发现违法线索的一个重要来源,畅通投诉举报电话,在局网站开设投诉举报专栏,有效运转网络投诉举报平台,积*受理市民服务热线转交的投诉举报;严格落实有奖举报办法,县财政设立专项奖金,鼓励社会各方包括企业内部人员提供线索;出台全县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和考核方案,督促协管员履行职责,积*举报辖区内食品安全违法线索。
五是部门协作获取线索。完善与公安部门之间的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对公安部门在自行摸排中发现的涉案货值、性质不构成犯罪的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及时进行交接;进一步加强与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及时获取有价值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