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聊城在全市范围内对
为便于餐饮单位具体操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制定《聊城市餐饮服务食品切配工用具色标管理操作指南(试行》。按照要求,动物性食品原料加工工用具为红色,水产品原料加工工用具为蓝色,植物性食品原料加工工用具为绿色。其中,动物性食品原料包括畜禽肉和禽蛋类(不含水生动物;水产品原料包括水生动物和藻类。各类工具和容器应在特定食品处理区专用,不得在其他食品处理区使用。各类工具应按对应色标使用,不得交叉使用。各类工具和容器应按对应色标分类定点摆放,保持清洁,并有明显的区域标识。(朱玉东 孙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