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农村
一、强化基层建设,完善农村食品监管体系。全力推进全市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改革工作,不断增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力量,在7个县(市、区设置了37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端州区和肇庆高新区除外,每个基层监管所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办公场所,充实基层一线的监管力量,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四会市在13个镇(街道155个村(社区设立了155名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初步建成了覆盖全市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同时,把强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作为提升监管队伍整体素质的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分批开展食品药品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基层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截至9月底,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47场次,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扎实、专业知识完备、精通业务、善于监管的职业化、专业化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市、县(市、区均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全市同部署、同行动、同整治。同时,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国家、省“四打击四规范”有关视频会议、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国家、省整体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监管责任,对各阶段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整治措施和目标任务,协调并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部分县(市、区食药监局结合当前相关整治工作的特点,制定了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四会市食药监局制发了《关于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高新区出台了工商、食药监部门共同参与的《高新区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方案》。
三、明确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结合本地实际,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将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自然村以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区域作为重点区域,把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学校食堂作为重点对象,围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清理规范、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落实、标签标识整治、打击侵权仿冒、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生产经营劣质食品”六项工作任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四会市在行动中捣毁了一个非法肉制品窝点,查扣各类涉嫌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制品2557.48公斤,且猪肉为疑似病死猪肉,抓获涉案人员4名;查获一批假冒“红牛”饮料共7272罐,案值39996元;鼎湖区局联合公安等部门突击检查,查获无供货商资质证明、无检验报告、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红酒500多箱,货值近200万元;德庆县局在检查农村面条加工点过程中查获约6000公斤未经批准生产的面条,送检后发现面条中“铝”含量超标,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四、开展质量抽检,保障农村食品安全。加大对肉制品、乳制品、米面等粮食制品、豆制品、糖果、饮料、调味品以及肇庆特色食品裹蒸粽、鼎湖山泉等的监督抽查力度,增强发现问题的靶向性,提高解决问题的及时性,重点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以及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防问题食品再次注入市场。行动中共抽检食品474批次,其中儿童食品43批次。及时做好抽检后处理工作,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及时立案查处。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以及乡镇文化站、科普站等平台进行宣传教育,普及
六、强化督查督办,确保整治行动效果。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印发《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督查的通知》,明确督查内容,抽调骨干力量,组织四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此次督查覆盖9个县(市、区,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7家。督查后印发《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督查情况通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工作进展不平衡、企业自律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