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眉山市
通报指出,眉山市在专项整治中坚持突出重点,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力求实效的原则,抓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是查主体。全面、真实、准确摸排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规范建立监管档案,整治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
二是查台帐。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
三是查包装。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
四是查质量。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
截至11月底,全市出动检查人员4181人次,执法车辆台1073台次,检查食品生产单位1467户次,食品经营户13425户次,监督抽检食品201个批次,取缔无照经营119户,下发监督意见书302份,进一步规范了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保障了群众农村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