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超市对临过期食品无醒目提示 常现“混搭销售”

百检网 2021-11-15

    消费者购买食品时,都喜欢选购生产日期离购买日期*近的商品,而不愿意选购临近过期的商品。但现实中一些超市存在一定数量即将过期的商品,市民稍不注意就可能中招,为此有市民建议超市能否将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日期醒目标注。据悉,国家工商总局不止一次提出“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记者走访发现,对上述规定部分超市均没有实现。

    超市买的辣根即将过期

    “刚从超市买的辣根,还有一个月就过期了,根本就吃不完。 ”曲先生说,前一段时间家里吃海鲜,他便去超市买了一盒辣根。选中某品牌辣根后,他还特意查看了一下生产日期,发现是今年8月份生产的,保质期一年,为此才放心购买。

    由于觉得看到*外层的食品包装袋上有的落有灰尘,他于是就从货架后排拿了一盒。没想到,回到家发现辣根的生产日期竟然是2013年12月。“我家吃海鲜的次数不多,一个月的时间肯定吃不完,为了这几块钱,也不值得去找超市啊? ”曲先生说,对于这些临近过期的商品,超市为何不下架或做出提示呢?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2年2月份,国家工商总局便发布通知,要求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

    临期商品没有醒目标识

    昨天记者走访市内几家大型超市发现,目前多数超市都没有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做醒目提示,但货架上不乏“临期食品”的身影。在市内一家大型超市的奶制品区,记者看到不少捆绑销售的酸奶,促销牌上写着买五赠二、买四赠一等字眼。然而当记者细心查看其日期,发现其中有的离保质期限只有三四天时间,有的虽然主产品日期“新鲜”,赠品却是“临界食品”……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其他几家大型超市,发现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促销食品属于即将过期的食品,其中绝大多数为熟食、面包、酸奶等保质期短的食品。

    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超市里没有临期食品专柜,也没有对临期食品提供专门的醒目的标识。“超市里有部分柜台都是各自的品牌上货和负责销售的,对于临期食品,一般都是他们自己家的品牌自己打包促销,或者是赠送小礼品促销的。”工作人员说,“超市里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临期食品必须有醒目的标识,我们自己也不会去做这个,因为很多顾客不喜欢买临期食品,醒目的标记出来会让临期食品更难销售。 ”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不少超市在处理保质期将至的食品时,大多是特价处理或将其作为赠品,但消费者对此大多不会留意,经常是买回家没等吃完,东西就过期了。

    超市销售应当更透明

    “一般买东西只关注价格去了,几乎很少留意保质期。 ”正在超市购物的丁阿姨告诉记者,一是对超市信得过,另外岁数大了,眼神不好,不可能去看每件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文字说明,“而且有些绑在一起销售的食品,保质期被藏着掖着,根本不好找。 ”

    记者走访发现,对于“混搭”捆绑销售的食品,也很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二者生产日期相同,而将促销品留过了保质期。市民李女士就遇到过这种情况:“前不久我买的酸奶,当时只看到其中较新鲜的,没注意赠品马上就要过期了,以至于到*后吃时,才发现已经过期变质了。 ”

    市民

    “超市应该对临期食品做出标识,这样不仅方便消费者,也体现了超市的责任心和服务态度,从而让消费者安心。 ”

    ——市民卢女士

    “每次买东西都要翻看保质期,特别麻烦,超市应该对于临期食品做出标识,这样可以方便消费者选购。 ” ——市民赵女士

    超市

    “做超市这行的,担心临期食品标记出来顾客就不愿意购买了。而且很多食品都需要冷藏,专门开设临期食品专柜必然要增设冷柜,加大了超市运营成本。同一种商品是同一种条码,如果用两种价格销售,很麻烦也很难操作,所以通常都是打包销售标明买几送几,结账的时候可以少扫几次条码。 ”

    ——在某大型超市工作的王先生

    律师

    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新的规定

    记者为此采访了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他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关于临期商品的规定,还不够完善,目前还没有配套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这让有关部门很难对经营者做出监管,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完善这个规定,出台相应的惩处措施。

    王金海律师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新的规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从而让老百姓购物时更加舒心。

    行业惯例

    大部分食品接近保质期三分之一时就被划入“临期”

    记者了解到,虽然国家工商总局不止一次提出,“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但对“即将到保质期”的界定,却并未给出具体标准。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不同的食品,其保质期以及消费者开封食用时间的长短都有差别,因此在临界期上的定义也不同,很难一概而论。如一袋面包和一桶豆油,面包可能很快便能吃完,而豆油却要吃很长时间,因此这两种商品划定的临界期自然有区别。目前只是按照行业惯例,大部分食品在接近保质期三分之一的时候就被划入“临期食品”范畴了。据了解,正是因为目前我国对“临期食品”的界定仍很模糊,加上工商部门的相关要求没有强制性,本市不少大型超市并未对临期食品做出醒目标识。

    疑问

    临期食品是否可正常食用?

    针对临期食品的安全问题,记者采访了食品安全专家、大连工业大学食品学院农绍庄教授,农教授表示,临期食品并不意味着食物不能食用,或者安全性已经下降,“只不过某些食品存放时间过长,里面的一些成分可能会发生轻微变化,影响口感等,但肯定不影响正常食用。”农教授提醒广大消费者,临期食品买到家要及时食用,而且要注意储藏条件,“一般来说,储藏温度越高,食品的保质期越短。 ”农教授表示,如果没法在到期之前吃完的食品,还可以通过低温储藏来延长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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