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五莲县现有
一是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结合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该局与县教育局建立食品安全部门协作机制,将合作方式细化为切实可行的联席会议制度、协商制度、信息沟通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联合检查,开展学校负责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举办“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等,做到联合部署、联合行动、联合督查,切实做到监管工作与合作机制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合力打造校园食品安全。
二是寄宿制学校小卖部不卖食品。经调研,县域校内小卖部全属私人经营,以经营“五毛食品”、麻辣小食品、饮料、玩具等为主,存在*大的安全隐患,为学生服务的功效日趋减退,引起社会和家长的普遍关注。为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该局与教育局联合,将县域村小家属院中未经许可经营食品的小卖部予以取缔,并要求非寄宿制学校内一律不得开设小卖部,寄宿制学校小卖部不得经营食品。寄宿制学校设立小卖部的,要由学校与经营者签订责任书,严格限定经营范围,只能经营学生学习用品和符合标准要求的生活日用品,一律不得经营食品。小卖部在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营业,且须严格落实“谁经营,谁负责”责任制,凡是出现违规经营,一律取消经营资格。
三是食堂原材料全部实现定点采购。在严格落实学校食堂主体责任,规范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行为,指导推进“透明厨房”工程基础上,该局还协助县教育局制定出台了《五莲县学校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管理办法》。自今年秋季开学起,该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部实现米、面、油、生猪肉四类原材料定点采购,并明确了采购目录、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在暑假期间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将本学年的食品原材料供应商由原来的74家减少为资质齐全、供货能力强的8家,确保食品原材料新鲜、卫生、优质。各学校可在入围供应商中综合考量、自主选择,也可在入围者中组织二次竞标。还在各校建立了督查与奖惩制度,由食堂管理人员、教职工、家长及学生代表组成的膳食监督委员会参与日常监督,若发现定点供应商弄虚作假或被有效投诉,将取消其定点供应资格;如学校食堂未严格执行定点采购管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还指导学校食堂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证食品来源可追溯、责任可倒追。
四是学校周边食品摊贩进行实名备案。从今年9月份开始,该局集中开展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规范治理行动。该次治理行动严格执行“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厨房清洁”六项规范,对全县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面向学生经营的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进行逐家排查。将不符合许可条件的食品摊贩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为其办理《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公示食品加工原料、添加剂。目前,已为学校周边食品摊贩办理并发放《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31家。
目前,全县中小学校内小卖部已无经营食品现象,学校(幼儿园食堂原材料全部实现定点采购,量化分级动态评定全部达B级以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进一步规范,在校学生优选食堂就餐,师生饮食环境较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