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11月25日消息(记者雷恺 通讯员林坤记者从
据介绍,陕西西安市长安区王曲街办满江红村村民鲁某某在没有相关经营执照的情况下,从2005年开始,购买设备和原料在自己家的院内开始经营豆芽加工作坊。并且购买消毒剂、“泡豆王”牌豆芽素、漂白剂、消毒剂等添加剂,长期用于加工豆芽设备和原料非法生产销售毒豆芽。鲁某某**约生产三十至四十公斤豆芽,将生产好的豆芽运到西安市长安区王曲街办的集市内出售给顾客。
9月30日,西安市长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查封豆芽作坊时在现场提取未使用的无根豆芽素177支,黄豆芽30公斤,绿豆芽70公斤。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鉴定,鲁某某使用的无根豆芽素、生产的黄豆芽、生产的绿豆芽均含有6—苄基腺嘌呤。6—苄基腺嘌呤属于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物质。
近日长安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鲁某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