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
一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针对农村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无证无照经营的问题,坚持处罚与引导相结合原则,对于一些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引导其尽快办理证照,将其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对于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采取教育、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的方式;对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一定出重拳严厉打击。通过前一阶段的整治行动,基本摸清了辖区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
二是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培训,规范经营者行为。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的问题,区食药监分局加强了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加强法律宣传,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的责任意识。落实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和食品原料的进货把关责任和义务,规范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对从合法渠道采购但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索证索票或票证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从非正规渠道采购食品或食品原料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三是进一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