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省局在武汉召开
大冶市局、远安县局在会上作了“积分制”管理试点工作汇报;参会人员针对“积分制”管理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省局食品消费处、药化流通处同志分别介绍了在各自监管范围试点“积分制”管理的经验。
省局朱与杰总工程师介绍了“积分制”管理试点的背景、现状和特点,并对下一步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试点单位继续修改完善试点办法,及时汇报试点工作情况;二是有条件地扩大试点范围,稳扎稳打,把工作做实;三是要借鉴药化流通处、食品消费处的经验、做法,取长补短,不断推进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