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
真假“泉娃”,想弄清楚不容易
本报11月17日讯 17日,一条济南5个产品的瓶(桶装饮用水在国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了2014年**阶段瓶(桶装饮用水专项抽检结果,水长清山泉水、水长清饮用纯净水,日月泉饮用天然矿泉水,济南泓泉制水公司的饮用天然水、泉娃饮用天然水等不合格!——泓泉是济南自来水制水企业!”17日上午,这条信息在济南本地微博、微信上被疯转。“不是吧,水长清、泉娃水大超市里都能见到,我都喝过,这么不靠谱?”市民刘先生看到消息后非常吃惊。
记者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现,这个消息来自今年9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2014年**阶段瓶(桶装饮用水专项监督抽检结果及整治情况通报。通报说,根据2014年食品专项国家监督抽检计划,在第二季度部署开展了瓶(桶装饮用水专项监督抽检,并后附了2014年**阶段瓶(桶装饮用水专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名单。
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有生产日期为2014年5月11日,济南水长清饮用水有限公司550毫升/瓶的水长清山泉水,不合格项目是溴酸盐。同是该生产厂家的2014年5月11日产560毫升/瓶水长清饮用纯净水,电导率不合格。还有厂址在平阴县的济南日月泉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商标为“潜能”的18.9升/桶饮用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锶不合格。
*令济南市民吃惊的是生产日期为2014年5月22日,标称济南泓泉制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泉娃”的9.45升/桶饮用天然水,菌落总数为980CFU/ml,不合格。18.5升/桶的泉娃饮用天然水生产日期为2014年5月31日,菌落总数为2700CFU/ml,不合格。但这两批次不合格产品备注中写明“地方监管部门核实为
追问“假泉娃”
谁在卖、谁在喝、出问题找谁?
记者发现,9月29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不合格名单中,有40个批次的产品像泉娃水那样在备注中标明“地方监管部门核实为假冒”。其中涉及被抽样单位地址在山东的有7个,其中2个在济南,3个在潍坊,1个在临沂。其他33个批次同为“地方监管部门核实为假冒”的被抽样单位则遍布全国,有北京、天津、河北、广东、辽宁等省份。这次抽检也暴露出“假冒饮用水”问题不容忽视。
“假泉娃”是在正规水站抽检的,但不能因为一个“假”字就结束了检查。不论产品真假,国家抽检检测出的“假泉娃”确实存在不合格项目,比如菌落总数不合格、溴酸盐不合格等。真产品不合格要查,假产品不合格更要查。“假泉娃”的厂家到底在哪里?是水站自己灌水,还是利用真水站同时经销假水?
已经检测出不合格的“假泉娃”到底生产了多少?“假泉娃”都卖到哪里了?哪些市民喝了?他们在加盟水站买到假水向谁索赔?身体受损由谁担责?“假泉娃”问题还有待相关部门继续追查。
泉娃饮用水公司:
被抽检的水是假冒的水站已更换了负责人
记者发现,泉娃牌的两种饮用水备注为“地方监管部门核实为假冒”。17日,济南泉娃饮用水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建海说,水厂6月份接到抽检出不合格产品的通知后,到位于经十东路的国家质检中心(山东对抽检留存的样品进行辨认,发现样品没有防伪标识,并不是济南泉娃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而是假冒产品。
陈建海介绍,由于大桶水的水桶是重复利用的,所以会出现假冒。“为了防假冒,我们的桶身有20种防伪措施,有专用泉娃桶盖、防伪热缩膜、日期双打码、桶体防伪logo、防伪二维码盖等。但样品没有这些防伪标识,所以我们一看就知道是假的。”
陈建海说,后续又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到厂里和水站检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和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分别来到厂里抽样,并取走了厂里所生产水的质检报告、出厂记录。“历城区食药监局给我们反馈了抽样检测书面结果,显示合格。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给书面结果,但是电话反馈说检测结果合格。”
陈建海说,对查出问题的环山路10-2号水站,厂里工作人员**时间到水站检查,但当时查看没有发现取样的那种假冒产品,同时泉娃水厂对加盟的所有水站进行了自查和整顿。“在花园路一个报摊附近的水站发现了假冒的,但其他地方没有发现。”陈建海说,厂里对假冒行为也很恼火,水站都是加盟站,存在经营过程管理不严的情况。
“我们联系济南市食药监局和历城区食药监局准备打假,对问题水站关停,但并未成行,所以我们就自己关停了出现问题的环山路10-2号水站,在更换了水站负责人后,现在继续营业。”陈建海说。
济南市食药监局:
复查时没找到该水站也没有给出假冒结论
17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说,目前,食药系统实行属地管理,市局在接到国家抽检的检测报告后,根据情况分发,长清区的派给了长清区局,平阴的派给了平阴县局,济南的则由济南市局稽查支队负责落实情况。
“8月份,稽查人员前往水站落实情况,但报告中所写的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环山路10-2号却找不到,根本没有这个地址,周围也没有水站。”
工作人员解释,这次***进行抽检的不是市局,而是省局委托的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出来后,由属地负责复检相关工作。“复检需要落实到当时抽检的地址,由被抽检的厂家提出二次检查申请。但是我们找不到这个地方,所以没有办法进行二次复检。”
该工作人员说,稽查人员到厂家了解情况,发现样品桶盖上的标识和厂家产品桶盖上的标识不符合,“能看出不一样,所以厂家解释不是他们的产品,饮用水出厂前厂家都要自检,我们查看了厂家检测记录,显示都合格。”工作人员说,由于找不到水站地址,厂家又表示样品不是自己所生产,没有厂家或水站提出要进行复检,所以复检无法进行。“我们上报了具体的情况,但没有给出抽检产品是假冒的结论,因为我们找不到是由谁假冒的。”
记者从长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对被查出的水长清山泉水、水长清饮用纯净水相关产品进行了整顿,问题产品已召回。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已经对在平阴的济南日月泉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停业整顿,生产厂家经整顿并复检合格后恢复了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