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宁市局通过“五结合”工作模式深入推进“
一是把实施“厨房亮化”工程与餐饮服务许可相结合。将“厨房亮化”落实情况作为餐饮服务现场核查要件,结合《餐饮服务许可现场审查规范》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对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积*提供“厨房亮化”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
二是把实施“厨房亮化”工程与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厨房亮化”作为量化分级动态评定的加分项目,对餐饮服务单位按照A、B、C三级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并在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场所醒目处予以公示,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参加“厨房亮化”工程。
三是把实施“厨房亮化”工程与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创建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厨房亮化”作为示范创建的必需条件,对积*参与“厨房亮化”、诚信守法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通过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影响力,优先推荐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单位。
四是把实施“厨房亮化”工程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对部分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经营条件较差,不主动参与“厨房亮化”工程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日常检查和抽检频次。同时,督导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场所布局,提升餐饮单位自身管理水平。
五是把实施“厨房亮化”工程与舆论宣传相结合。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厨房亮化”工程,让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消费者详细了解“厨房亮化”工程的内容、意义和目的,引导消费者选择到开展“厨房亮化”工程的餐饮单位就餐,让广大消费者吃的放心、吃的安心,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