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把准入关口,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生产许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出台《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后,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组织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学习,查找差距,督促企业完善生产条件,购置检验检测设备,增加生产管理和检验检测人员。积*配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促进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建立健全制度,备案及主动报告制度双管齐下。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在取得生产许可证后,须将产品配方、使用的原辅材料、包装标签分别向自治区局和市局备案后方可销售。同时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主动报告制度,要求企业每半年主动向该局报告其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情况。
三、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制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每季度对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要求企业签订承诺书,承诺不购、不存、不用、不经营问题乳粉,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四、定期抽检监测,杜绝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样品。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每季度开展一次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对企业购入的原料乳粉按照15%进行抽检、对企业出厂产品按照每周一次进行三聚氰胺和黄曲霉毒素M1项目的风险监测。今年以来,该局共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23批次,没有发现不合格样品。
五、推动信息建设,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系统。推进企业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将影响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的关键控制环节,纳入电子追溯系统的范围,确保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所有环节都可有效追溯。建立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查询到该批产品的包装标志和出厂检验报告等信息,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落实主体责任,推行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试行“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督促企业授权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担任质量安全受权人,并及时报该局备案后履职。质量安全受权人拥有不受企业内部因素干扰的质量管理权力,对凡是有可能影响到产品质量的活动,都可以做出决定或行使否决权。
七、加强综合协调,构建社会共管共治格局。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办的综合协调职能,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工作。积*探索行刑联动机制,通过沟通协调争取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定期与公安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强化了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威力。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配合工信部门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诚信体系试点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诚信管理制度,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北海贝因美营养食品有限公司成为广西**家通过诚信体系认证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