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农村集体聚餐过程中点多面广、
一是推行聚餐报告制。农村集体聚餐人数100人以上的由举办者或者承办厨师提前3天向行政村、社区报告,村、社区接到报告或获得信息后,及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二是推行分类指导制,建立分类指导制度,镇(街道负责指导20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村(社区负责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受理,指导10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定期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农村厨师开展业务培训。
三是推行厨师备案制。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厨师进行备案登记,监督指导乡村厨师按要求参加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乡村厨师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安全培训证上岗。
四是推行应急防控制。强化农村聚餐的风险防控,对聚餐举办者、承办厨师、村(社区协管员、信息员开展应急防控培训,要求其严格落实餐饮服务操作规范,防控餐饮服务食品风险。一旦出现聚餐者有疑似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向患者送至医院医治,同时及时向市场监管局汇报。
五是推行宣传培训制。依托镇(街道成人教育学校、党校等平台,对农村厨师就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常见食品药品中毒应急处置、法律责任、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原料采购和存放、餐饮具的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开展培训,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提高农村厨师卫生知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