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茜 张伟峰 记者惠庆莲 发自
针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带来的新变化、新要求,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有效监管作为首要任务,针对人民群众和监管对象*关心、*直接、*现实的利益问题,从强化各级监管人员依法行政理念、提高法制建设水平着手,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执法检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核以及发动社会监督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不断取得新成效。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晾晒“权力清单”,实施阳光审批。陕西省局把行政审批改革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出台了《关于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全面清理、精简下放、规范优化、加强监管的原则,对省局行政审批事项逐一进行审核清理。经过三轮清理,省局审批事项由清理前的39项精简合并为25项,下放12项,取消2项,精简比例达到了35.89%,并在《陕西日报》和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制定出台《关于规范食品生产许可程序的意见》,承诺办理审批时间较以前缩短30%以上。
今年9月,随着陕西省局局务会会议的一纸通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陕西省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实施细则》和《关于开办药品批发企业设置条件的补充通知》两份技术性规范文件悄然停止执行。这源于省局依法对颁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过清理,对5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新制定或修订。加强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这是陕西省局推进依法行政的又一举措。对此,省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从规范性文件的范畴、制定发布、时效和管理等方面,对规范性文件管理“立规矩”,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同时,在省、市和县区三级分别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作为
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由行政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带来的“弹性执法”问题一直备受诟病。为此,陕西省先后制定出台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为各级监管部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戴上“紧箍咒”,有效避免了权力滥用,维护了监管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系统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在全省组织开展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审,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陕西省局也被省政府确定为规范性文件示范单位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坚持依法行政也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坚强保障,去年陕西省食品安全在全国考核中名列前茅,今年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确定为四个食品放心城市创建试点省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