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 (记者祁瑞龙 杨楠 11月1日起,
记者走访
大部分餐饮店未设*低消费
昨日上午,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走访了位于兰州市农民巷、一只船北街、天水路、五泉路、金昌路等多家高档酒楼和餐饮酒店。“我们没有设包厢费和*低消费额度,不仅仅是我们,兰州市大多数餐厅、酒店早就取消了包厢费,只有少数高档餐厅设置了*低消费金额。”这是记者昨日以预订包厢的名义,询问位于农民巷中段店名为“4号楼”的前厅经理刘女士是否收取包厢费以及*低消费时得到的答复。与此同时,忆江南徽菜坊的主管杨女士也向记者表示,包厢不收取包厢费,并且未规定顾客*低消费金额,“除了用餐产生的费用外,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同样,在许多大众餐厅记者也发现相似的情况。“我们酒店属于大众消费的餐厅,每天用餐人数很多,早就不收取包厢费了,像*低消费更是没有制定过,酒水、饮料方面也没有限制,不会收取开瓶费等费用。”周双强川菜酒楼的一位经理如是说。随后,记者走访了位于农民巷的王朝大酒店、川味王大酒店、银馨春天酒楼以及一只船北街的香根小厨,这些酒店均表示没有设置*低消费和其他费用。
除此之外,包括陇上味道、海之港大酒楼、狗不理等多家中高端餐饮企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没有设置包厢费以及*低消费。“受政策影响,餐饮业目前非常不景气,很多餐饮店维持不下去之后已经关门歇业了,现在哪还敢收取包厢费或设置*低消费,客人能常来就餐就已经很满足了。”一位不愿具名的餐饮店总经理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2013年初始,兰州各餐饮酒店就逐渐取消了包厢费以及*低消费,目前全力吸引顾客到店就餐是各餐饮企业的共识。
部分酒楼仍设有千元*低消费
然而,记者昨日在位于农民巷的南湖大酒楼采访时,酒楼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是预订10~12人的包厢,实际用餐人数未满10人的情况下,*低消费必须要达1800元,当记者提到*新《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中禁止设置*低消费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一位南湖大酒店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酒店给员工有规定,6~10人包厢中每人*低消费160元,“虽然不收取开瓶费,但是顾客自带食物则要加收加工费,一般是按食物价格的百分比收取”。
随后,记者以订餐者的身份询问尊尚超级牛扒工作人员包厢是否有*低消费时,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十人的包厢*低消费880元”。据该工作人员介绍,该饭店只允许顾客自带白酒,但是红酒和饮料都不允许自带,“饭店里有专门销售红酒和制作饮料的部分,客人带红酒和饮料会影响饭店的生意”该工作人员如是说。
相关部门
我省正在调研是否制定实施办法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从11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低消费。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规定的,也有了相应的处理措施。例如,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昨日,记者将兰州部分餐饮企业目前仍设*低消费的相关情况反映至兰州市商务局,该局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他已经从网上看到了,但正式文件目前该局仍未接到,“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三条规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实施办法’,目前还不知道省商务厅是否会结合本地情况制定相关办法”该人士如是说。
随后,记者致电省商务厅服务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省商务厅正在调研我省餐饮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调研之后将探讨是否制定有关具体的实施办法。
作者:祁瑞龙 杨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