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自3月份
一、摸底排查与监督检查结合,严查违法生产行为。为全面掌握我县食品安全生产的基本状况,尽快开展监管工作,自3月26日始开展摸底大排查,并对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基本资质、人员配备情况、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全面掌握企业基本生产信息,严查企业违法生产行为。全面大排查期间,查处无证生产窝点6起,立案50起,下达责令改正60余份。
二、分类监管与专项整治结合,排查行业风险隐患。为全面掌握各食品行业存在的典型问题,实行产品分类监管,并依据行业特点分阶段组织专项整治,排查企业存在的风险隐患,并树立各方面制度落实较好并能规范生产的企业作为示范企业,督促各企业依示范企业作为标杆,严格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逐步提升管理水平。目前,已组织开展了针对肉制品、饼干、糖果、桶装水、八宝粥等产品的专项整治。整治期间,立案25起,规范标杆企业6家。
三、年审材料审查与现场抽查结合,加强证后监管。
自5月份组织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将企业提报的书面材料的审查与随机现场抽查相结合,要求合格一家,通过一家,尤其对现场抽查的企业,从生产流程全过程、原辅材料与成品的管理、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化验室建设及产品出厂检验等全覆盖检查,对于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一旦发现违法生产行为,当场立案调查。在年审中,发现企业存在问题的,责令企业整改,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不合格的,年审一律不予通过,并依法处置。年审期间,立案查处涉嫌虚假标注案件2起,下达责令改正10份。
四、严格执法与企业约谈结合,督促问题企业整改规范。对于出现抽检不合格的企业或监督检查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个别或集体约谈企业负责人。对于出现违法行为的企业,个别约谈;对存在行业性问题的企业,集体约谈,并且采用履责报告的形式进行,要求企业分析了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和采取的整改措施。目前,个别约谈企业负责人30余人,集体约谈2次。
五、日常监督检验与专项抽检结合,严格不合格品后处理。依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抽检委托县质检所组织,每季度拟定抽检计划组织实施,同时对重点产品和高风险产品,组织专项抽检,增加执法抽检频次。对于在各级抽检中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依法做出相应处罚。目前,监督检验抽检500余批次,专项抽检170余批次,立案查处问题产品28批次。